中国经济问题 ›› 2011›› Issue (1):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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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经济发展与公有制为主体:矛盾的对立与统一

  

  • 出版日期:2011-01-20 发布日期:2011-01-25

  • Online:2011-01-20 Published:2011-01-25

摘要: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区别不在市场经济而在"社会主义",表现在,一是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二是要避免两极分化。私有经济发展与公有制为主体,一方面是矛盾的对立,私有制的剥削性和自私性,可能会带来变味的"公有制",动摇公有制主体地位,不总是利于生产力的提高等;另一方面又是矛盾的统一,私有制的存在使竞争主体的多元化、监督的多维性得以实现。私有经济与公有经济协调地发展,关键在于平等竞争与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