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台内容生产劳动具有某些“新质化”的典型性,劳动者拥有技术及创意,使用计算机等设备创造虚拟信息产品。在该生产模式中,内容生产者兼具老板、监工、工人三重身份,虽无传统雇佣关系,但与平台利益紧密相连。研究表明,平台内容生产者的“自由”实际上是资本的“自由”,一方面,平台通过扩大内容生产者数量制造劳动后备军和转移绩效考核权来规避劳资矛盾,对平台内容生产者进行分化和去差异化,另一方面,内容生产者因其多重身份的重合实现了主体性意义的赋予,从而将平台资本积累与扩张的逻辑内化为自身的创作动力,最终呈现为平台作为一个依附者的“被依附”景象。深入分析平台资本对内容生产者愈发隐蔽但有效的控制模式,有助于抵制资本逻辑对人的需要逻辑的替代,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调整平台内容生产者与资本间的关系。